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和周期
一、递交申请
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,申请人需要提交请求书、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摘要、附图等申请文件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还需要缴纳第1年至第3年的注册费。如果该实用新型申请被驳回,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返还注册费。
二、初步审查
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进行新颖性、创造性等的实质审查,也没有实审请求制度。而是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,对基础条件进行审查。其中,形式审查的内容为:
(1)申请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或者不具有认知能力的人;
(2)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否合法;
(3)请求书等文件是否符合规定;
(4)是否已经缴纳了申请费 / 注册费。
基础条件审查的内容为:
(1)是否为涉及产品的形状、结构或者其组合的技术方案;
(2)是否违反公序良俗;
(3)是否满足权利要求的记载要求及单一性要求;
(4)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记载有必要的事项,说明书以及附图不存在明显不清楚。在不符合初步审查的必要条件或者基础条件时,审查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。如在期限之内不答复补正通知书,该实用新型申请将被视为撤回。
三、申请文件修改
根据实用新案法的规定,自申请日起一个月内,申请人可以对实用新型申请的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、附图以及摘要进行主动修改。这里,申请人在修改申请文件时须注意不要超出初提交的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以及附图所记载的范围,否则,即便是得到了实用新型的专利权,也可能会在后续的无效程序中被无效,导致权利不稳定。
四、专利注册登记
对于符合初步审查条件及基础条件的实用新型申请,不经过实质审查,即可进行实用新型专利登记。但是,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的同时已经缴纳了第1年至第3年的注册费。在日本,从提交申请开始到实用新型注册的周期大致为2~3个月。
五、公报上公告
经注册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内容将在专利公报上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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